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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集解》易说批判(九)(1 / 3)

七、《周易集解》对今本《周易·师》卦内容的诸家易说

1、诸家易说

(坎下坤上)师:贞,丈人吉,无咎。

何晏曰:师者,军旅之名。故《周礼》云:二千五百人为师也。

王弼曰:丈人,严庄之称,有军正者也。为师之正,丈人乃吉。兴役动众,无功则罪,故“吉”乃“无咎”。

陆绩曰:丈人者,圣人也。帅师未必圣人,若汉高祖、光武应此义也。

崔觐曰:《子夏传》作大人,并王者之师也。

案:此《彖》云:师,众。贞,正也。能以众正,可以王矣。故老子曰:域中有四大,而王居其一焉。由是观之,则知夫为王者,必大人也,岂以丈人而为王哉!故,《乾·文言》曰:夫大人与天地合其德,与日月合其明,先天而天不违,后天而奉天时,天且不违,而况于人乎!况于行师乎!以斯而论,《子夏传》作大人,是也。今王氏曲解大人为丈人,臆云“严庄之称”,学不师古,匪说攸闻,既误违于经旨,辄改正作大人明矣。

初六:师出以律,否臧凶。

《九家易》曰:坎为法律也。

九二:在师中,吉,无咎。王三锡命。

《九家易》曰:虽当为王,尚在师中,为天所宠,事克功成。故“吉,无咎”。二非其位,盖谓武王受命而未即位也。受命为王,定天下以师。故曰“在师中,吉”。

“王三锡命,怀万邦也。”

荀爽曰:王谓二也。三者,阳德成也。德纯道盛,故能上居王位,而行锡命,群阴归之。故曰“王三锡命,怀万邦也”。

六三:师或舆尸,凶。

虞翻曰:坤为尸,坎为车多眚。同人离为戈兵,为折首:失位乘刚无应,尸在车上,故“舆尸,凶”矣。

六四:师左次,无咎。

荀爽曰:左谓二也,阳称左。次,舍也。二与四同功,四承五,五无阳,故呼二舍于五,四得承之,故“无咎”。

六五:田有禽,利执言,无咎。

虞翻曰:田谓二。阳称禽。震为言。五失位,变之正,艮为执。故“利执言,无咎”。

荀爽曰:田,猎也。谓二帅师禽五,五利度二之命,执行其言,故“无咎”也。

“长子帅师,”

虞翻曰:长子谓二,震为长子,在师中,故“帅师”也。

“弟子舆尸,贞凶。”

虞翻曰:弟子谓三。三体坎。坎震之弟而乾之子,失位乘阳,逆,故“贞凶”。

上六:大君有命,

虞翻曰:同人,乾为大君巽为有命。

干宝曰:大君,圣人也。有命,天命也。五常为王位,至师之家,而变其例者。上为郊也。故易位,以见武王亲征,与师人同处于野也。离上九曰:王用出征,有嘉折首。上六为宗庙,武王以文王行,故正开国之辞于宗庙之爻,明已之受命,文王之德也。故《书·泰誓》曰:予克纣,非予武,惟联文考无罪。纣克予,非朕文考有罪,惟予小子无良。开国,封诸侯也。承家,立都邑也。小人勿用,非所能矣。

“开国承家,”

虞翻曰:承,受也。坤为国。二称家。谓变乾为坤,欲令二上居五,为比,故“开国承家”。

荀爽曰:大君,谓二。师旅已息,既上居五,当封赏有功,立国命家也。开国,封诸侯。承家,立大夫也。

宋衷曰:阳当之五,处坤之中,故曰“开国”。阴下之二,在二承五,故曰“承家”。开国,谓析土地以封诸侯,如武王封周公七百里地也。承家立大夫,为差次立大夫。因采地名,正其功勋,行其赏禄。

“小人勿用。”

虞翻曰:阴称小人,坤虚无君,体迷复凶,坤成乾灭,以弑君,故“小人勿用”。

2、易说批判

《周易集解》对今本《周易·师》卦爻辞所编汇的汉唐易说者共十家,其中新汇编了陆绩(东汉末年人)与宋衷(三国时期人)两家的注释。

我们来看对所谓《比》卦辞(师:贞,丈人吉,无咎)的五家注释。这五家对其的注释,基本是从文字义理上去注释,而不杂“象数”。这几家也基本遵循《易传·彖》文(《彖》曰:师,众也。贞,正也。能以众正,可以王矣。刚中而应,行险而顺,以此毒天下,而民从之,吉又何咎矣)的思想内涵(即“以经解经”的宗旨)。虽注释的也各有区别,姑且不论与其本义相符与否,以及李鼎祚补充(即“案”)里也引用《文言传》里的天道神秘思想,虽不合《周易》本义,但总的与“象数”去注释者比还是有其进步意义的。其进步意义不像以“汉象数”注释而穿凿附会于《周易》,永远使人们无法看懂《周易》,而去更加神秘、神化《周易》。

再如对所谓《师》卦第六爻辞的注释,也有四家对这一爻辞分而注释。

如对“大君有命”四字,虞翻注释是“同人,乾为大君巽为有命”。虞翻对其四字的注释,言何联系出《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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