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章 法条(1 / 2)

宋二恨毒了锦鲤和卫成,为了让他们夫妻身败名裂,他提前找来好些父老乡亲,让他们在县衙大堂外头旁听。

当地古语有云,“宁拆十座庙,不破一桩婚”。

在人们心目中,破坏他人的婚姻,是要绝后的缺德事。

听了宋二的话,挤在外头那群人,不由得开始窃窃私语——

“这苏锦鲤和卫成真不是东西呀,人家好好的未婚夫妻,怎么就要拆散人家?”

“怕不是卫成看上了窦月兰,想纳人家做小吧?”

“啧啧啧,还是读书人呢,真不要脸!”

“苏锦鲤也不是个东西,打着教姑娘家读书的旗号,其实做着老鸨子的勾当,专门忽悠得那些女孩心思发野。”

锦鲤办学堂的事,本来就被许多人,尤其是贵门的男子们非议。

如今,这些人更是找到了由头,把脏水往锦鲤身上泼。

宋二听到这些议论,正和心意,暗暗勾着唇,无比得意。

锦鲤看他那小人得志的模样,在心里狠狠唾弃了一番。

还是窦月兰先忍无可忍,扭头对着众人大吼:“你们晓得什么?!凭啥对我锦鲤姐姐和卫秀泼脏水?宋二不是个东西,娶我过门之前,便已经算计着将我卖了换钱!若不是锦鲤姐姐夫妇帮我,我、我下半辈子早就跳进火坑了!”

窦月兰说着,不由冒出眼泪。

就连一向迂腐顽固的窦村长都跟着附和:“县令大人,小女说的都是实话。若不是宋二实在不是个人,我、我也不会豁出老脸,去干退婚的事呀!”

宋二冷着脸不言语,外头那些看热闹的倒是嚷嚷起来:“你们说宋二要卖老婆,可有证据啊?”

“证据?证据不是在这里吗?”

锦鲤哼笑一声,抖出了那张契书。

她双手拿着,向门外旁听的乡亲们好生展示了一番。

上头明明白白写着,宋二要将妻子窦月兰典卖给朱老板,换取五十两银子。

其中,朱老板和宋二的手指印赫然留在布帛上。

“哎呦,还真有契约啊!”

“这宋二也真是……还未过门的媳妇儿,便已经想着卖出去了。”

“啧啧,那可难怪窦家要退亲了。”

众人的风向一下子变了,宋二面对种种指责的目光,一张脸阵红阵白。

锦鲤扬了扬眉梢,不屑地睨了宋二一眼。

明摆着她手握证据的事儿,不知宋二吃错了什么药,居然还敢来告她。

然而,锦鲤望一眼堂上的于县令,又望一眼自己的夫君卫成,却见二人都面露愁容。

她自己也疑惑地皱了皱眉,不想宋二清清嗓子,再次开了口:“我就是打算典卖窦月兰,那又如何?女子出嫁从夫,我有权卖人。这又不犯法,只要我不同意,窦家就无权退婚!”

他冷笑了一声,恶狠狠看向锦鲤和卫成,“至于你们这对狗拿耗子的夫妻,我也绝不会放过!你们拐带我未婚妻,撺掇我准岳父与我退婚,这笔账我非算不可!”

“你!”

锦鲤被他的无耻震惊了。

她凑到卫成旁边,低声问:“他说的可是真的?典卖妻子,在这里不犯法?”

卫成紧抿着唇,却无奈点了点头。

锦鲤倒吸一口凉气,一句脏话险些脱口而出。

“那、那退婚呢?当真犯法?”

卫成闭了闭眼,依然点头。

锦鲤原著读得粗,只看大致情节和爽点,这些律法细节,就没仔细去抠。

这会儿,她把早已存入脑内的原著翻出来细细搜索,果真找到了这方面的内容。

在这个世界当中,一旦有媒人证明过的婚约,律法上便是有效。只等女子过门,便成真正的事实婚姻。

女子有“七出之条”,比如不孕、不孝、善妒等等,男子便可休妻,或者解除婚约。

可女子若想主动解除婚约,则需拿出男子犯罪的证据。

若拿不出,还硬要解除这婚约,自己与怂恿者都要鞭打五十下,以示惩罚。

在古代,男子娶妻不易,对待妻子又常常十分恶劣。

朝廷颁布这样的律法,就是为了保证,他们的妻子无法离开。

不然的话,这些恶劣男子便会成为无业也无家的流民,难以管束,为害乡里。

原著当中,这个不公的法条得以改变,还是在苏雯当上诰命夫人之后。

她为了救一个深受家暴之苦的女子脱离苦海,向当朝皇后求告,据理力争之下,才为女子争取来了和离与退婚的自由。

读书时,锦鲤还对苏雯十分佩服。

如今想一想,苏雯大概率还是靠着这件事给自己贴金,沽名钓誉罢了。

苏雯这种人,怎么会真心为了不相干的人无私出头呢?

“于大人,这门婚事,窦家是退定了,结果不会更改。”卫成忽然开口,打断了锦鲤的思绪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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